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14年6月台灣布政使司為摯給丈單

丈單是台灣清代時期的土地測量文件,由1888年劉銘傳所進行之清賦新政治下進行。此份文件主要是在土地開墾後,墾戶製作給承租佃戶的清丈土地面積文件,之後依照這份丈量文書訂定承租佃戶所應繳交的租穀數。然而,即便依照清律 ,丈單發給對象明定為小佃戶,但實際執行丈單發給時,常由官方直接給予墾戶並成為墾戶稅賦證明,故常引起官民糾紛。

本丈單看到的是光緒14年(1888年)6月,也就劉銘傳推行土地測量的同一年,台灣布政使司發給新竹縣竹北一堡石壁潭陳資雲家族的證明,所測量的土地面積為1甲1.68厘。值得討論的是,自此丈量文書書寫的年份以後(光緒14年),館藏陳資雲古文書仍有一批繳交地租索取得的收據(執照及領收證書),由光緒15年(1889年)開始一直持續到日治時期,陳家繳交本塊1甲1.68厘土地地稅的證明,當中跨越清代及日治兩行政體制的交接期及收租制度的轉變,具有相當參考價值。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王裕惠; 林楷恩; 羅烈師
  • 創作者
    陳資雲家族古文書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清朝光緒年間/臺灣的清領時期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尺寸
    31.4*27.9公分
  • 存放位置
    新竹縣縣史館
  • 材質
  • 時間分期
    清朝光緒年間/臺灣的清領時期
  • 地點
    創作地點
    新竹縣芎林鄉石壁潭 (121.101307, 24.74922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