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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13年9月盧阿錫立杜賣盡根山林埔地契字

本件是同治13年(1887年)9月的買賣契字,是由盧阿錫將四年前與吳輝林等人合股購買的王爺坑土地一處,賣給陳阿水。盧阿錫因缺錢使用,將此股份抽出半股出售,先詢問親友承買意願,後透過仲介,以6大員賣給陳阿水,並由盧阿錫父子現場親收。本塊土地四址分明,每年繳納地租錢100文正。本合約由陳達滿代筆,並有在場人及見證人永新、徐阿深、吳阿統。

本件在日治時期另有一件契尾,內容同樣記名盧阿錫出售此山埔地給陳阿水,價格6円,參考〈明治34年1月契尾 番號1605號〉。值得討論的是,即使買賣契約已經過了15年,本件清代年間的土地契字文書,在日治期間再行登記一次。由此二文書比較判讀,是因為1896年日治時期展開為期10年土地調查,而當時正處於清政府、日本統治兩行政體制的交接期及收租制度的轉變。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王裕惠; 林楷恩; 羅烈師
  • 創作者
    陳資雲家族古文書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清朝同治年間/臺灣的清領時期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尺寸
    54.5*47.5公分
  • 存放位置
    新竹縣縣史館
  • 材質
  • 時間分期
    清朝同治年間/臺灣的清領時期
  • 地點
    創作地點
    新竹縣芎林鄉王爺坑 (121.109007, 24.74688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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