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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3年7月委任狀

本件委任狀於大正3年(1914年)7月15日簽訂,主要目的是張科文委任住在267番地的梁阿保為法律代書,於當日代書將石壁潭247-1番地賣給陳榮勝,也就是登記目的欄位「業主權移轉登記」的意思。與〈大正3年6月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石壁潭庄247號〉的業主權登記書相同,247-1的土地建物價值1.45厘,價格金14円。

與此同時,持分三分之一土地的張光海亦委任鄧阿祿為代筆,相關文書見〈大正3年7月委任狀〉。本案應尚有一份張廷元提出的委任狀,然館藏暫無尋獲。本委任狀目的明確,是為當日的247-1買賣做準備,〈大正3年7月張尊元土地持分賣渡證書〉為張科文持有的證書,押有代筆人梁阿保的章,因此推測張光海及張廷元賣渡陳榮勝的賣渡證書也押有代筆人的章,該二文件亦暫無尋獲。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王裕惠; 林楷恩; 羅烈師
  • 創作者
    陳資雲家族古文書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民國民初時期/臺灣的日治時期大正年間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尺寸
    33*27.5公分
  • 存放位置
    新竹縣縣史館
  • 材質
  • 時間分期
    民國民初時期/臺灣的日治時期大正年間
  • 地點
    創作地點
    新竹縣芎林鄉石壁潭 (121.101307, 24.7492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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