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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8年7月約束證

日治時期的約束證,是作為土地或權力範圍釐清的證明書。此件為大正8年(1918年)7月16日,居住在王爺坑42番地的林運泉,將竹北一堡王爺坑所保管的全部土地,以當日所立的杜賣盡根契字為證賣與陳榮勝,所延伸之約束證,描述土地賣出後之移轉事項、後續損害賠償之處理方式。然,本案實際買賣的契約書遺失,無法得知土地位置、土地範圍及金額等資訊。

陳資雲古文書當中,相對完整的約束書可見〈大正7年11月約束書〉是由陳榮勝以1850円向陳連金等人立下買賣契約書後,另外簽訂的約束書。該案因買賣金額龐大,除既有的買賣契約、約束書,還立有預定的契字。因此,推測本件也是金額不小的交易。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王裕惠; 林楷恩; 羅烈師
  • 創作者
    陳資雲家族古文書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民國民初時期/臺灣的日治時期大正年間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尺寸
    33*28.1公分
  • 存放位置
    新竹縣縣史館
  • 材質
  • 時間分期
    民國民初時期/臺灣的日治時期大正年間
  • 地點
    創作地點
    新竹縣芎林鄉王爺坑 (121.109007, 24.74688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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