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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方法院雲林庭舊照

現今雲林布袋戲館(原虎尾郡役所)後方有一偌大停車場,過去這片空地曾經存在過數座重要的歷史建物,如日治時期的虎尾郡水利組合及武德殿暨附屬建築群。

民國45年4月15日,政府於虎尾鎮設立「嘉義地方法院雲林庭」,受理雲林各鄉鎮(北港、水林、口湖、四湖四鄉鎮除外)之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仍歸嘉義地方法院審理。雲林庭設立後,先以武德殿及其附屬建築做為辦公廳舍,不遠處的虎尾郡守官邸和招待所涌翠閣則分別做為法院長宿舍、員工宿舍,虎尾一時成為司法人才聚集之地。

民國53年7月1日,正式成立「雲林地方法院」,地方法院於民國54年底遷入虎尾鎮明正路38號新院區,武德殿舊辦公廳舍則改為法院員工宿舍,後於民國70年代全數拆除,僅遺留「院前街」街道名。所幸本鎮在地居民廖憲琳先生仍保存其母親所遺下的一張照片可資懷舊,本張照片為民國51年4月15日嘉義地方法院雲林庭成立6周年所拍攝的紀念照,在原武德殿的正門入口懸有民國45年法庭成立後,時任行政司法部部長谷鳳祥先生所題的招牌。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1、 廖憲琳先生口述 2、 雲林地方法院簡介
  • 撰寫者
    李漢鵬
  • 創作者
    不詳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 媒體類型
    照片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1895~1948)
  • 地點
    創作地點
    雲林縣虎尾鎮 (120.4242401, 23.716218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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