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陸軍眷舍居住憑證為劉寶林所有,其被分配至之眷舍為桃園市中壢馬祖新村第36號眷舍,核准進住代字編號係由聯勤司令部眷服處所核准的文號,為58年度侶吾2037號,於民國58年(1969)6月30日核定入住。本陸軍眷舍居住憑證兩旁則印有「遵守眷管規定,維護眷村安全」12個字,顯示此居住證為本眷村之居住者,每一位眷村住民都必須遵守相關眷村規範,落實眷村安全,避免匪賊擅入眷村對眷村造成危害,除兩側印字外,也附有劉寶林及太太黃秀恩兩人之大頭照。此憑證由陸軍總司令陸軍第二級上將陳大慶核可,官房印為陸軍總司令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