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空軍官兵火災互助優待證

空軍官兵原定有火災互助辦法,主要為空軍總部在空軍眷舍發生火災後,可以提供互助費用重建,因此籌備起空軍官兵火災互助委員會。此空軍官兵火災互助優待證作為此種功用,其封面印有空軍徽章,記有姓名、身分類別、號碼,背面則印有注意事項:其一,本證主要作為免收火災互助費之憑證;其二,住址遷徙仍應申請變更登記,否則若發生事故,不得享有互助權力;其三,在免費期間,如發生重大火災,得視事實需要,恢復繳費若干期間;其四,優待包含退除役人員及遺族與現役軍人。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黃儒柏
  • 創作者
    尤榮
  • 時間資訊
    採訪時間
    2019/05/01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