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稱國教署,在有臺灣省政府的時期為大家所熟知的教育廳,於民國45年8月1日即遷到霧峰辦公(在今公所旁的舊教育廳官署),後於84年遷入現址辦公,即前為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所在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分設四組五室,包括:專責掌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政策、制度之規劃、執行及督導,並協調及協助地方政府辦理國民及學前教育共同性事項,因此舉凡公私立學前、國小、國中、高中職及特殊教育學校、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的相關業務都歸國教署管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視教育發展,其理念為培養五育均衡發展的健全國民,並從有效教學中造就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質人才,更以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為理想目標。負責業務廣泛,如:非營利的幼兒園推動、重視教保人員的專業發展,更致力於活化教學,讓合作學習實踐,整合現有課程與教學相關網站為單一平臺,並分階段提供教學與學習等內容,提供學生、教師及家長獲取更多教育相關資源的管道,不僅如此,重視每個孩子,提供學習低成就學生即時且及早的學習扶助資源,努力落實其核心價值「幸福、卓越、行動、熱忱、行動、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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