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炳章 大正元年(1912)出生於竹塹城外苦苓腳,渡台第一代祖林高庇(1736~1802)於清乾隆後期由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馬巷廳龍田鄉田邊村渡台,先後卜居於船頭庄、大店、苦苓腳,經營「同興」郊號,又稱「古賢家」。祖父林鵬霄以淡水廳儒學廩生於光緒8年舉為歲貢,18年任台灣縣儒學教諭,在詩壇「竹林吟社」有「飛將」之稱。七歲時進入林家自設的私塾,學習漢文兩年。1920年就讀樹林頭公學校,1926年考入新竹中學校,四年級時以其歷年學習成績優異,得以提前通過台北高等學校入學考試。1933年,赴日考入東北帝國大學法科。1936年法科畢業後返台,1939年日本高等文官考試司法科及格,經勝本正晃教授推薦進入「第一東京辯護士公會」隨積穗重高教授實習。1941年,通過辯護士試補考試委員會考試合格,取得辯護士資格,返台在新竹市東門市場附近開設律師事務所,並擔任法院義務辯護。
地方當局以其出身「喚水會結凍」的苦苓大家及接受新式高等教育菁英人才,倍加倚重。1943年受聘為樹林頭區長,新竹警察署樹林頭防衛團分團長和保甲聯合會長。
1945年戰爭結束,十一月新竹州接管委員會派任為新竹市第七區(南寮、樹林頭)區長,新竹市義勇警察大隊第三中隊隊附。當時接受委員會以其為地方意見領袖,主動與之接洽,並委派負責日僑(含韓僑,琉僑)遣送工作。當時,積極推行「徹底消滅日人統治台灣遺跡,重振中華聲威」政策,更改日化不雅地名,市內幹道主要由林炳章及郭韻鑫負責,在謹守更改原則之餘,大都能根據地方歷史文化背景,尊重原來舊有的淵源或地標而命名。在當時全省各縣市中,新竹市地名表現出難得的特色。1946年被聘任為日產處理委員會新竹市分層委員兼審核組長,對於各項關說一律拒絕。1948年,擔任新竹市政府公用事業管理所所長,新竹地區自來水供水時間擴為全天使用,增加瓦斯來源,提高瓦斯普及率,在物質困乏環境之時,實為極不可能舉措。
1948年10月應省轄新竹市長陳貞彬之邀,擔任民政科長。1950年,全省重劃行政區、廢省轄新竹市,新置新竹縣,縣府派林炳章代理縣轄新竹市市長,在降格後市民強烈不滿的民心下,完成縣市財產劃分,辦理第一屆市民代表大會選舉。自1951年起,新竹縣歷任縣長朱盛淇、鄒滌之、彭瑞鷺等都委以民政局長之職。1967年曾有意參選縣長,後以地緣及時勢之故,放棄擔任地方首長之念。第五任縣長時轉任主任秘書。前後經歷七位縣市長共擔任24年民政局長之久,見證諸多政事運作及選舉事務,時人譽為「民政專家」。1976年屆齡退休,省政府民政廳以地方選舉將屆,為倚重其才,因而延退三年,至1979年始自公職退休。
先生素來雅好地方文史,勤於收錄各項資料,諸如歷史文獻、史料、筆記、林同興家族資料、歷史小說連載全套剪報等,並詳加整理分類,曾將新竹地方沿革及大事發展,在新竹地區的公民報上,發表<新竹志略>共計四十篇。並在新竹縣文獻委員會中提出「新竹八景」的選拔推介活動。尤其可貴的是保存許多新竹地區戰後初期新竹縣市政府部門文件史料和影像,協助還原國府和殖民政府政事交替歷程,以及戰後新竹縣市政府運作過程,使研究者得以對地方城市的發展歷程,能有比較接近和清新的視野。
先生自幼對美術極為熱愛,在小學時即好以蠟筆塗鴉,1926年時獲得台灣日日新報主辦第一屆兒童美術作品展覽會獲得四等獎,在新竹中學校時受到創辦「白陽社」的南條博明老師在水彩和素描上教導。進入台北高等學校時開始自學油畫,並纏著舅舅劉精枝畫油畫,在參加美展時接受塩月桃甫的啟迪。東北帝大時加入「彩光會」及校際社團「東北大專美術聯盟」,熱心習作參展,在仙台一帶完成許多的作品。他擅長頗難表現的人物畫題材,用繪畫功力畫出具有時代風格的人物,他的風景畫,無論是廟會、綠川、雪景都洋溢不同風彩,可惜擔任公職後,就像白陽樹葉落而止。
1981年,任職財團法人新竹仁愛之家,主持社會福利工作歷時兩年餘,因身體欠妥而辭職,居家安養。2002年其子女將其作品輯為「林炳章畫集-九秩誕辰紀念出版」。
2006年9月逝世,享年95歲。
資料來源:清大歷史所:《林炳章先生收藏竹塹地區公部門文史檔案調查》,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