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透過《淡新檔案》光緒10年至19年的22513案〈謝媽愿呈控當地彭氏人等占界案〉纏訟事件的相關線索,探討發生於今南寮地區一個舊地名「炮臺腳庄」的土地糾紛事件。
藉由比對《淡新檔案》案卷內容、契字與圖說,本文初步釐清了十塊藔與炮臺腳兩地的歷史淵源。以往研究者往往因自然環境與土地開發時間點的變動,難以有效運用檔案圖說中的附帶資訊。然而,本案具有特殊性質,經由整合文件與圖面資料,重新繪製成圖,提取地景、地貌與聚落關係等細節,為相關研究提供新的參考依據。本文亦嘗試釐清十塊藔等聚落的形成過程:其雛形或始於乾隆末葉,受限於缺水等自然條件影響,聚落發展至咸豐、同治年間才逐漸顯現規模。
本文雖以單一案件為切入點,未能以偏概全推論晚清司法訟案的全面運作,但仍能窺見當時制度與社會的互動。尤其「原業被人墾闢已逾六年之外者,即不准管業」這條命令的實際運作,反映出地方大員為改善財政收支而積極介入土地管理,直接挑戰名存實亡的「失墾荒埔」業主,以及僅憑契約而不事實際開墾的俗世習慣。
總體而言,本研究不僅還原炮臺腳庄土地糾紛的歷史脈絡,也展現《淡新檔案》作為地方社會研究資源的價值,並揭示清末臺灣土地制度、聚落開發與司法實務之間的交錯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