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約
一、 本刊園地公開,歡迎惠賜稿件。(收錄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機關立場)
二、 本刊以竹塹地區之文史稿為主,以時間為經、空間為緯。凡能開拓視野、啟迪研究活力的稿件均所歡迎。
三、 本刊長期徵求下列稿件:
•田野調查報告、在地文化觀察與評論。
•史料文獻之介紹與研究,含影像史料(圖片、老照片、地圖、商標、牌拓、書畫等)。
•族群關係之實例探討。
•家鄉史寫作。
•風土人文觀察誌。
•口述歷史、人物傳記。
•民間文學、民間信仰、歌謠俗諺與史蹟文物。
•學術論文、譯述。
•書評、書目與論文摘要。
•活動報導(文化活動、社團活動、社會運動等)。
四、稿件
•本刊登載以中文稿為限,譯稿請附原文及翻譯授權書。
•來稿請勿一稿兩投,稿件請以電腦橫式繕打,需附光碟及列印稿一份。
•每篇稿件以不超過一萬字為原則,題目自訂,不得抄襲他人之著作,文稿內容引用文字應詳列出處。
•若有與文稿相關之圖片請隨文附上,圖片取得與使用權由作者負責。
•來稿除實質內容外,本刊有權作必要之修改,不願刪改者,請於稿面註明。
•請註明作者姓名、電話、地址及作者簡介50字。
五、 本刊物設有審查制度,稿件由本局送審通過後刊印;無法刊出之稿件,恕不退件,故請自留稿底。
六、 稿酬:來稿一經採用刊出,按規定致贈稿酬,並贈當期《竹塹文獻雜誌》5冊。
七、 本刊作者享有著作財產權,惟須授與新竹市文化局於該文之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享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該著作之權利,且新竹市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八、 投稿方式:
郵寄:300005新竹市中央路109號 新竹市文化局 文化資產科 收
電話:03-5319756分機263 傳真:03-5337861
email:50260@ems.hccg.gov.tw ; 50041@ems.hccg.gov.tw
版權頁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發 行 人|高虹安
總 編 輯|李欣耀
副總編輯|邱淑芳
主編|江燦騰
執行編輯|邱佩瑜、吳佳純
新竹市文化局文獻小組| 李欣耀、江天健、韋煙灶、張德南、潘國正、詹雅能、吳慶杰、黃美娥、陳鸞鳳、陳惠齡
美編設計:許願盒設計坊
印刷:英倫國際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112年12月出版
行政院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
局版台省誌字第580號
ISSN 1028-7329
GPN 2008500044
每本定價NT$250元
統籌展售門市| 五南文化廣場 (04)2437-8010
國家網路書店 http://www.govbooks.com.tw/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02)2518-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