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鉞上尉民國54年(1965)2月14日駕駛C-123運輸機於北越上空遇襲負傷,依照陸海空軍作戰負傷官兵榮譽紀念章及榮譽獎金頒發辦法,凡作戰負傷官兵,不分輕傷重傷,一律發給榮譽紀念章一座,附發章標一枚。榮譽紀念章應該佩帶於軍服上裝右上袋蓋正下方兩公分之位置,其章標應該佩帶於左襟,並依規定排列。照片中有紅十字及紅心者為作戰負傷官兵榮譽紀念章,右邊為其章標。
紀念章說明中記載李金鉞為上尉飛行官,單位為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因為第34中隊的番號只是方便對外行文,真正的單位名稱其實是直屬情報署的技術研究組。說明中記錄負傷地點為大陸,但事實上李金鉞的受傷地點為北越,原因可能是為了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