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44年(1955)我國空軍接受美國太平洋空軍司令部(駐日本東京)的請求,利用新近換裝的P4Y-2四發動機巡邏轟炸機執行大陸電子偵測任務,稱為「獵狐計畫」,美方則是稱為Operation FOX CHASE。
獵狐計畫的執行人員是從八大隊三個中隊挑選而來,機長是分隊長呂德琪少校,副機長朱震中尉,領航官柳肇純上尉、李滌塵中尉,通信官傅定昌上尉,電子反制官羅璞中尉、李崇善中尉,機械官徐振源上尉及徐雅林、張書秘、冷永清、鮑康寧、祝文光等五位射擊士官長,皆為一時之選,稱為「獵狐小組」。
獵狐計畫使用的飛機則只有一架P4Y-2,機號為016,機上加裝電子偵測設備,原有的武裝仍然保留,但奉命如非必要,不得開槍。
P4Y-2原來的型號是PB4Y-2,名稱為私掠船(Privateer),是美國團結公司在二戰期間為美國海軍生產的巡邏轟炸機,1952年改稱P4Y-2。
獵狐小組人員經過近二個月密集的地面及空中訓練,自民國44年(1955)8月17日起開始執行大陸電子偵測任務。中美雙方以前三次任務的績效進行評估,結論是達成預期成果,因此任務繼續執行。
除了呂德琪機組之外,後來又增加李暋及葉霖兩個機組。這三個機組到民國45年(1956)4月12日止總共執行14次夜間任務,任務地區涵蓋廣東、福建、江西、安徽、湖南、湖北等地。任務執行期間,蔣中正總統三次召見組員予以嘉勉,讓組員感到無上光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