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為陸軍上士李光明的忠勤勳章證書,1970年12月31日頒發,2023年12月28日由青潮人文工作室研究員胡朝欽翻拍,證書藏於台南市仁德區二空新城李宅。
照片中可見物件泛黃,李光明特別用木框裱起,證書上寫著:「茲以陸軍上士李光明忠誠勤敏卓著勳勞特頒忠誠勳章以昭懋賞此證 總統 蔣中正 行政院長 嚴家淦 國防部長 黃杰 中華民國五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李光明在訪談中表示,1948年他在廣東高州進入部隊,因為當年未滿十五歲,只能擔任海南特區保安旅的小傳令兵,1950年隨軍隊撤退到台灣。抵達台灣後,被調往孫立人將軍在台中成立的幼年兵總隊,再進入聯勤兵工學校,第一期畢業的他在學校學會槍械、高射砲的維修養護。因具有專業技能,李光明在陸軍供應司令部火砲搶修組服役,很快地升到上士擔任班長。
根據國防部資料顯示,忠勤勳章從1944年9月23日開始頒發,用以表彰連續服務軍職專勤十年以上,為國家做出貢獻的軍人。李光明從1950投身軍旅,到1970年剛好滿二十年,還在陸軍服務的他獲頒忠勤勳章,他開心地替其裱框,即使經歷多次搬家,忠勤勳章證書始終放在家裡最顯眼的地方,象徵他多年來報效國家的歲月。
※本筆詮釋資料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及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共同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執行「移動•行動-戰後臺灣榮民與眷村生活記憶暨轉譯計畫」製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