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春發,安徽歙縣,1929年生,1942年2月2日入伍。1958年9月15日判刑停役,1962年7月18日逃亡判刑,陸軍除役上士,停役令字號:修周停字第273號。
汪春發出名後,他和其它租客不和,掛號信通知單也會不見,讓他領不到掛號信件。
新租處房東怕他年紀大、容易意外,志工作保才幫他租到,獨門獨戶含衛浴每月3500元。
新租住的地方讓他擴大了社交,慈善團體、榮民服務處、長照服務員等不斷的的訪視,生活多采多姿。自2019年7月他背後造謠中傷社區志工,志工們就不再主動幫忙他。
2020年某日,他在附近的市場向流動攤販美國陳,以身上沒錢、回家取先拿了盒威而剛,美國陳收攤都沒見他來,就一路詢問他住處,美國陳說:「他跟我買威而剛,說要回家拿錢,我等到收攤,他也沒來付錢,只好找到他家向他收錢」,買威而剛的事就這樣傳開了。
2021年進出醫院多回,11月又被救護車送進榮民醫院,志工再看到他時,人瘦得脫相,感覺身上好像被搜刮過,連一塊錢都沒有。不但賒欠附近麵攤、賣菜的還被借過錢。
2022年4月申請榮家就養,5月急診再進榮民醫院,出院後就直接轉榮民醫院就養病房。
房東清理房子,從抽屜找出護照、台胞證等證件,也找出幾個小瓶罐。九十幾歲還能保持本性,真不容易。
※本筆詮釋資料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及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共同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執行「移動•行動-戰後臺灣榮民與眷村生活記憶暨轉譯計畫」製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