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學貴,貴州省,1924年3月1日生,1958年11月1日以陸軍上兵軍階退伍,轉永康榮民醫院當工友,1984年退休後,滿61歲申請榮民就養金,2000年過世。
王學貴韓戰時被徵兵參加「抗美援朝」,因嚴寒跟著志願軍向美軍投降,關在戰俘營裡,1954年以反共義士來到台灣,退伍後到永康榮民醫院當工友,照顧重病房區的病人。大約1962年,和大著肚子的客家籍女子結婚,婚後生了一個男孩,接著再生三女一男。
他在榮民醫院東側圍牆外佔了一塊國有坡地,把地打平蓋了間約40坪的平房,挖地基時挖到兩座墳。他直接將墳填平,毫不影響。房子旁邊有兩間榮民醫院工友惠世芳蓋的房子,也都被他佔走租人收房租。
國有財產局要王學貴交國有地的佔用金。他將帳單撕掉,理直氣壯的說:「房子是我蓋的,我為什麼要交錢?」直到他過世,都沒有交過佔用金。
王學貴有中度殘障手冊,殘障津貼應該有4500元,可是市公所每個月只撥二千多元到他帳戶,市公所的回覆是因他有領榮民生活津貼,所以所有的福利津貼加起來,要低於每個月最低工資壹萬陸仟多元。王學貴他認為差額被人領走了,不接受這個解釋,每隔幾天找里長投訴,說他的殘障津貼被「貪污」了。
※本筆詮釋資料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及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共同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執行「移動•行動-戰後臺灣榮民與眷村生活記憶暨轉譯計畫」製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