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民國47年(1958)三重鎮第六屆鎮民代表與里長就職典禮合照。第一排左六坐者三重鎮公所莊根藤鎮長,左五知名仕紳黃論語、第二排左四連任成功的李華益里長。日治時期保正(里長正)權威大,光復後,民眾對官府仍很敬畏,曾任三重公所課員黃鴻茂表示,三重鎮在民國36年(1947)與蘆洲分治時總人口是二萬餘名。黃鴻茂是在民國38年(1949)底第二屆鎮民代表票選鎮長莊根藤任期內經公開招考筆、口試及格,民國39年(1950)1月1日與林萬芳(曾當選縣議員,已故)及戶籍員莊家財(已退休)連袂向位於重新路二段一號三重鎮公所借用辦公的三重市農會倉庫報到,此後,即一頭栽進財政課服務迄今,而且從未離開過所經辦的財稅業務崗位。黃鴻茂表示,民國40餘年代(1950年代)我國政府仍沿襲日本政府對殖民地人民的嚴厲法規,課徵戶稅、屠宰稅、筵席稅等。在放棄大陸退守台澎金馬初期甚至課徵防衛捐、軍用木材捐、新建校舍捐、強賣愛國債劵等,尤其莫明其妙者對積欠稅捐納稅義務人,未經台北地方法院簽發拘票而逕行僱用卡車,利用夜間由警員及本所財政課成員大舉出動,前往其住宅強行押載到三重警察分駐所,限制自由活動待繳清欠稅後放行,否則移送新莊警察分局拘留。所謂戶稅是分為自然人和法人兩種,各以生產和資產分開計算合併課徵,顯然與所得稅及營業稅雙重剝削的陋稅,納稅人如有認為課徵不公,有所查詢均排隊蹲在承辦人辦公桌邊很有耐心的依序等待。大部分的老百姓要洽公,踏入機關學校辦公室之前都有在大門自動脫帽鞠躬之習慣,其憨厚的表情到現在記憶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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