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村主要分配給已婚有家眷的家庭為主,但當時結婚的人不算多,大家都有分到眷舍。居住在眷舍的軍眷需領有居住證,並且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入住,一旦搬走後也必須繳回,因此在眷村僅有居住權並無房屋與土地所有權。此外,分配的坪數也有所不同,曾擔任忠勤三村的村長陳正方回憶到:「忠勤三村房舍坪數大概是一間半的房間到兩間房間,而一間半的為50戶左右,兩間的為6戶,兩間的分配標準是以孩子的數量來決定。一間半的眷舍內部為1間客廳,後面則是坪數相當小的廚房及飯廳,並備有廁所、前後院及陽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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