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山煤礦於昭和(1931)6年5月設權開礦,直至民國34年(1945)5月結束收坑。民國68年(1979)12月,變更為煤山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煤山煤礦,執照臺濟採字第4539號,有本省十大優良的礦場之一的美稱,具備品質好、煤層厚、蘊藏量多、無瓦斯、岩磐堅固等等的特點。
民國73年(1984)7月10日,當日機電主任李貴林讓抽水工郭心法代理看管壓縮機工人的工作,約上午8時30分入坑,9時抵達機房壓縮機已開啟。中午郭心法出坑觀看電視播放布袋戲節目,下午12時40分工作人員進坑經過右斜坑右二片口時,發現空壓機房有煙冒出,後又因壓風機房坑壁頂磐墜落,擊毀220V電動機電源端,造成空氣壓縮機著火,引發連續性短路,火花迅速燃燒引燃坑道支架及機械潤滑油,郭心法因不在現場不能及時滅火,濃煙隨通風口流入深部作業區域,機電安全督察員李義男於出坑途中進入右三片將內側風門打開,讓濃煙就近排出,才讓更深入之工作區域免於受難。
整場災變出動搶救人員約六百人次,並歷經二十四小時搶救,過程中又遭遇停電、抽風機故障及火勢惡化等等,將受困人員共一百二十五人全數救出時,其中不幸已死亡者共計一百零三人,生還者僅有二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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