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0980000324號
2009-01-21 16:34:17.0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090000639B號
2020-01-21 17:49:52.436
重新登錄類別
儀式祭典名稱
開斗燈火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固定農曆6月29日
時程
下午三時十分
名稱
法鼓迎聖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不同時間舉行,自活動開始後起
名稱
發表文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固定農曆6月29日
時程
下午三時三十分
名稱
演奏韋馱表章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不同時間舉行,自活動開始後起
名稱
恭請諸佛神臨軒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不同時間舉行,自活動開始後起
名稱
奉請觀音及大士爺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不同時間舉行,自活動開始後起
名稱
燃放水燈〈河濱〉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固定農曆6月29日
時程
下午十一時以後
名稱
誦彌陀經、大悲咒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固定農曆7月1日
時程
上午六時
名稱
誦首卷三昧水懺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固定農曆7月1日
時程
上午八時
名稱
誦中卷水懺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固定農曆7月1日
時程
上午八時
名稱
供養諸聖眾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固定農曆7月1日
時程
上午十一時
名稱
下卷完懺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固定農曆7月1日
時程
下午二時
名稱
謝三界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固定農曆7月1日
時程
下午四時
名稱
出觀音及大士爺〈移動普陀山〉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不同時間舉行,自活動開始後起
名稱
焰口普度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不同時間舉行,自活動開始後起
名稱
送佛神歸宮醮事完滿
舉行日期方式
每年固定農曆7月1日
時程
下午十一時三十分
儀式過程及重要特徵根據「宜蘭誌」記載,宜蘭市每年農曆六月底舉行「放水燈」活動,在俗稱「開鬼門」的傳統儀式中,水燈施放有「開光引道」普渡孤魂野鬼之說。該活動於日治時代曾因非法集會而嚴禁舉辦,然而流傳甚久的民間習俗絕非政治因素而受阻止,所以經過地方士紳長期周旋及前主任委員黃錦秀先生大力倡行、曉以大義後,終於保留此一文化傳承。但此項民間習俗並無正式組織與制度,有鑑於此,民國84年5月正式由市民代表江永和先生提議,當時主任委員吳德男先生主導規劃成立「宜蘭市城隍廟中元慶典委員會」。並於89年正式成立「宜蘭縣宜蘭市中元民俗文化推展協進會」,當時的縣長劉守成先生命名為【宜蘭城 水燈會】。本會積極整合、統籌規劃古有的中元祭典、水燈祈福、城隍廟慶典等諸多事宜,並配合辦理低收入戶平安米發放,藉以祈求風調雨順、合境平安。
民俗-特色標題
繞境行巡舊城
特色說明
巡舊城也稱「落大街」,在放水燈前,集合隊伍繞行宜蘭市街。原來繞行路線時常有小幅修正,近幾年都固定在文化中心集合出發,繞行宜蘭市區後,抵達北門外宜蘭河邊,進行放水,路徑。
評定基準傳統性:具有古昔生活傳承,風俗形成與發展者/地方性:民俗其形成與發展具地方特色,或與其他地區有顯著差異者/歷史性:由歷史事件形成,具有紀念性意義者/文化性:具有特殊生活文化價值者/典範性:民俗活動具有示範作用,可顯示其特色者
法令依據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
保存者/保存團體宜蘭縣宜蘭市中元民俗文化推廣協進會
指定(登錄)理由「宜蘭放水燈」在宜蘭有其歷史傳統、文化內涵及民俗意義,具有特殊的地域特色,值得登錄,並進行各項保存及推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