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北斗中正堂

北斗中正堂
數位物件授權: 僅限公開瀏覽

北斗國民中學前身為昭和16年(西元1941年)創立之「北斗郡青年道場」,為日治時期針對青少年之養成教育,成立青年團為相關之教育組織,主要用途為鍛鍊戰爭時期的青年身心、培養報國精神,並且顯現皇民化生活以教化國民信念。之後再隔年,八街庄(北斗街、田尾庄、溪州庄、埤頭庄、竹塘庄、大城庄、二林庄、沙山庄)為提升女子教育,因此青年道場被改為「北斗街外七個街莊組合立北斗農業實踐女學校」,簡稱北斗家政女學校,為以女學生為主的職業學校,相關科目包含:修身、國語、數學、裁縫及相關職業課程。 戰後,在民國35年(西元1946年)北斗家政女學校奉令改為「臺中縣立北斗女子家政學校」,並接收原日治時期北斗小學校所有校舍,由北斗區長林伯餘召集全區八鄉鎮會議,決議將北斗神社面積三甲半之廣場一塊贈與學校作為運動場,將社務所宿舍一棟改作為教職員宿舍,其他土地交由學校管理,而成立「臺中縣立北斗初級中學」。在民國38年(西元1949年)增設高中部,民國39年(西元1950年)改為完全中學,並改名為「臺中縣立北斗中學」。同年臺灣省行政重新劃分,再更名為「彰化縣立北斗中學」。民國57年(西元1968年)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再改制為「北斗國民中學」,高中部則設置「省立北斗高中」接辦。北斗國中為北斗地區自日治時期社會教育、職業教育、初等教育及初中教育之代表,極具歷史意義。 本案建築「北斗中正堂」位於今北斗國中內,民國49年(西元1960年)建成,當時校園內仍以日治時期建築之一層木造校舍為主,因此中正堂便成為當時校內乃至於鎮內少數以鋼構屋架及鋼筋混凝土為構造之建築,為學校重要之建築象徵,中正堂雖為終戰後所創建,但無論是在形式、構造及裝修等,皆充分反應了時代之風格,尤其在屋頂構造上所使用之半弧形鋼架,形式極為特殊,具獨創性與時代意義。中正堂主要為校內集會使用,非以作為室內運動場為目的。同時是彰化縣內相當重要的集會場所,除校內活動外,亦常協助縣市政府舉辦各式活動,亦曾用以租借給地方居民使用,如婚禮、聚會等等,另也曾被作為選舉候選人發表政見之用,為北斗鎮民重要的記憶空間。並於民國97年(西元2008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於民國101年(西元2012年)展開修復工程,隔年竣工。

下載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描述文字授權: OGDL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產網
建檔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彰化縣
北斗鎮
文苑路一段136號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0970000554F號
2008-04-11 09:45:14.0
種類
種類代碼
A24


種類名稱
學校


現狀
北斗中正堂於民國97年(西元2008年)登錄為歷史建築,現狀為民國102年(西元2013年)修復後樣貌,建物外觀整體良好,現為北斗國中禮堂、北斗鎮民眾集會場所。
外觀特徵
北斗中正堂建築風格以現代主義風格為基調,形式及裝飾上講求簡潔,主要之裝修材料以洗石子及釉面二丁掛為主。建築在立面量體符合現代建築之簡潔原則,但在造型裝修上,北斗中正堂卻遵循古典建築對稱之原則,並透過開口部及裝修之分割,作為立面之主要之造型。 北斗中正堂屋頂為一曲面,鋪設大面積之浪形板,一方面浪形板具有彎曲的彈性,一方面可減少縫隙,降低雨水滲入屋面的機率。鋪設之浪形板之浪距應屬大浪形式,形狀為波形,材質為鍍鋁鋅烤漆金屬板。牆體為鋼筋混凝土造之柱樑框架,立柱之設置配合屋架位置,使屋架以上之載重以最短途逕傳遞至基礎,框架頂端橫樑則有磚造廣間型建築之圈樑功效。柱樑框架下半部則有較為厚實之牆體,有提升框架剛度之效果,但氣窗之間則形成短柱構造,強震作用下常發生剪力破壞。至於禮堂前後兩端山牆之開口率相對偏低,正面因為主入口,開口率較高;背側山牆除了上緣開有圓孔狀通氣孔外,無任何其他開口。前後兩端山牆之構造為鋼筋混凝土框架內填磚材。二樓樓板為出挑形式,其中位於入口上方之樓板出挑長度約1.7公尺,下方以間距約3.1公尺之變斷面懸臂樑支撐,懸臂樑為符合均佈載重下彎矩之變化因而製成外端小、內側大之變斷面形式;而長向牆體上方之出挑樓板因出挑長度不及1公尺,且另一端亦出挑部分長度,可減少內側出挑樓板與大樑接續部位之彎矩,因此僅由樓板自身承載重量,並未另行增設懸臂樑承載,重量直接由柱梁框架之大樑傳遞至立柱,充分運用鋼筋混凝土結構之優勢。 北斗中正堂在立面之處理,不同於一般公共建築會於入口中央設置門廊(車寄),其做法為直接將入口與二樓空間(放映室)連結,並將量體略凸於本體量體,形成一入口意象。入口處以柱列分割為三段,分為三個入口進入。入口上方則作大面積之開窗,並以窗扇作分割。立面入口二側設置有一層之建築量體,現況為儲藏室。一層量體之裝修以米黃色並上釉面之二丁掛作裝修,與主體建築以洗石子裝修為主之基調略有不同,亦形成如古典建築樣式之臺度意向,增加其莊嚴感。主體建築除中央入口處設開口外,二側牆體則以洗石子裝修為主,僅開設四扇通氣窗。建築在天際線之處理上,配合屋頂構造作圓弧造型,而在二側之山牆邊線(輪廓線)上,亦以裝飾牆面略成斜角,以加強建築之流線及輕巧性。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1.標的物四周雜物堆放有植生攀附現象,建議管理單位定期檢視及清除。 2.內部雜物眾多,建議管理單位適當整理堆置物品。 3.漏水情形建議管理單位持續觀察檢視,避免損壞範圍擴大,若有重大損壞情形,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
公告建號
項次
1


大小段
新政段


縣市
彰化縣


鄉鎮市區
北斗鎮


建號
407


所有權屬
公有


項次
2


大小段
新政段


縣市
彰化縣


鄉鎮市區
北斗鎮


建號
408


所有權屬
公有


項次
3


大小段
新政段


縣市
彰化縣


鄉鎮市區
北斗鎮


建號
409


所有權屬
公有


項次
4


大小段
新政段


縣市
彰化縣


鄉鎮市區
北斗鎮


建號
410


所有權屬
公有


項次
5


大小段
新政段


縣市
彰化縣


鄉鎮市區
北斗鎮


建號
412


所有權屬
公有


項次
6


大小段
新政段


縣市
彰化縣


鄉鎮市區
北斗鎮


建號
413


所有權屬
公有


項次
7


大小段
新政段


縣市
彰化縣


鄉鎮市區
北斗鎮


建號
414


所有權屬
公有


項次
8


大小段
新政段


縣市
彰化縣


鄉鎮市區
北斗鎮


建號
415


所有權屬
公有


項次
9


大小段
新政段


縣市
彰化縣


鄉鎮市區
北斗鎮


建號
417


所有權屬
公有


項次
10


大小段
新政段


縣市
彰化縣


鄉鎮市區
北斗鎮


建號
418


所有權屬
公有


使用情形
北斗中正堂為北斗國民中學之禮堂,作為集會所及展演空間,並有其租借辦法可向管理單位申請辦理展覽活動。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彰化縣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主管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7292201
主管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所屬主管機關
彰化縣政府
室內特徵
北斗中正堂為大型廣間之集會堂,平面配置上座東朝西,主要之入口雖配置於西側,但東西側主要為不需大面積開窗之舞臺及播映室,而南北兩側則為觀眾席及側面出入口,並設置有水平向之大面積開窗。北斗中正堂空間配置,在一層部分計有:玄關(梯間)、辦公室(儲藏室)、集會場、舞臺及準備室,集會場再經過整修後,增建展板;二層部分則有放映室、觀眾席等。北斗中正堂在空間內容較特殊之處,為在二樓仿劇院(電影院)之設計設置有放映室,為與臺灣其他集會型建築較不同之處。整體而言,北斗中正堂在平面之處理上,與日治時期臺灣其他集會型建築平面類似,顯示其深受相關建築之影響。 北斗中正堂屋架係由角鋼組合而成之桁架,跨度1,670公分,共有7 座,型式相當罕見,整體形狀類似弓形(Bowstring)。組構概念則類似正同柱式桁架,以不同長度與軸向之斜橕構件,將整個屋架組構成一穩定單元,異於芬克式桁架與偶住式桁架由數個穩定三角形單元組合而成。牆面裝修材料種類較多;舞臺側牆與入口立柱表面採用相同色澤與配比的磨石子,由橙紅色與灰白色之石粒混合而成,黏結石粒之水泥砂漿混合色料,外觀呈米黃色。主入口兩側牆面貼有幾何紋樣釉面磚,此種材料在日治時期建築物相當常見。開口部方面,則多已更改為鋁門窗型式非原貌樣式,但仍於現場保留有舊制門扇,如舞臺兩側門扇以及二樓放映室兩扇木製氣窗。在地坪之處理上,為強調集會時舞臺視覺焦點,地坪採坡度設計,西側較高而北側低,自西側入口至舞臺基座邊界處之高程差約有20公分。地板鋪面為樣式相當普遍的銅條分割大理石礫磨石子,而二樓樓板則僅以水泥砂漿鋪平。 北斗中正堂樓梯有兩種主要形式,一為連通一、二樓之間的樓梯,構造上屬於「傾斜板式」樓梯,位於主入口兩側以及舞臺準備室,表面為細磨石子材質,並設有鋼管製扶手。另一種形式為連通一樓與舞臺之間的樓梯,位於準備室之樓梯形式簡單;位於舞臺兩側之樓梯構造特殊,屬於「懸臂式」樓梯,表面為米色磨石子,異於常見的平底梯,俗稱「馬齒梯」。而主要入口對面之舞臺,其基座表面為磚造基牆表面磨石子,樓板之構造形式與日式木造建築之架高地板相同,由 1B見方之磚墩支撐平行禮堂長軸之地板樑,其上依次為地板隔柵(根太)與木板。
是否收費
是否開放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彰化縣
北斗鎮
新政段
0083-0000
緯度
23.8756515122628
經度
120.522178832316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暨<<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4條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陳柏年主持,《彰化縣歷史建築北斗中正堂調查研究暨修復計畫》,彰化:彰化縣文化局,2010,P.2-11~P.2-25。
指定(登錄)理由
民國49年(西元1960年)興建,平時除作為北斗國中禮堂使用,早期並為地方重要藝文展演空間,為北斗鎮共同記憶空間。入口樓梯門廊與兩側迴廊構成穩定之「凸」字型,後方再以半圓型之洗石子面構成立面重要外觀。以長條型樓梯間為視線焦點,劃分為三大隔,皆以窗扇構成,適當添加內部自然採光,兩側之迴廊表面則貼米黃色磁磚,構成禮堂之主色。值得登錄歷史建築以永久保存。
開放時間
需預約參觀,假日休息。

關鍵詞

回到最上方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