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三重鎮成立五週年三重鎮公所員工合照紀念,中坐竹籐椅者為三重鎮公所莊根藤鎮長與全體公所職員合照。民國38年(1949)到民國42年(1953)莊根藤繼首任鎮長李阿賜一樣,首由鎮民代表會間接選舉產生,隨後民國42年(1953)到民國45年(1956)才改由直接鎮民投票當選連任,民國45年(1956)到民國49年(1960)再由鎮民直接選舉連任第三任三重鎮長,本圖應在第二任鎮長任期內拍攝。莊根藤鎮長任期橫跨民國38年(1949)到民國49年(1960),為歷屆三重市長之最,若非任期末有連任限制,有可能成為政壇首座不倒翁。據資深前三重鎮公所財稅人員黃鴻茂指出,民國40年代(1950年代)全鎮人口不到4萬人,年度預算僅250萬元。台灣甫光復,莊根藤十年鎮長任內,自治財源匱乏,經常為發員工薪餉,尚需向縣府借款,或發動全公所員工下鄉催徵繳戶稅應急。當時市政建設力猶未逮,即使小至街道工程仍是雛型階段,所以莊鎮長即使任期最長,但重大地方建設卻也最不顯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