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拍攝於民國77年(1988),拍攝的地點在三重的溪尾街,是台日合作的菱林電機公司。由新北市板橋居民吳琇瑾提供。琇瑾之所以拍下這張照片,是因為她獲得了三年全勤獎。照片裡正中間的主管是一個日本人。琇瑾的父親自己受過日本教育,也受過和私塾教育,除了教育,也在不同的階段在台日合作的公司裡長期工作過,這樣的經歷讓琇瑾接受日本企業的文化沒有困難。當年日本的企業還盛行福特主義,公司福利制度優於一般台灣的本土企業。三年全勤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這段工作的經歷成了他重要的回憶,圖時這樣的台日合作公司也是那段時間很多台灣人的記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