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在民國75年(1986)左右,素卿家的小孩大約五歲、六歲。照片背景的房子是湳仔溝邊的透天房子,緊鄰著湳仔溝,所以有些三不管地帶的空間可以利用,後來都是擴張,類似的水利地使用不在沒有限制,要再拍出這樣的照片就困難了。照片裡素卿的小孩年紀很小,大約是幼稚園即將假入小學的階段。小朋友坐著的電動玩具馬是撿來的,那時候河岸常常被當成垃圾場,有些可利用不可利用的廢棄品就被丟棄在河岸邊。素卿從家外面撿回來這隻電動馬,簡單修理之後成了小孩的玩具,連同鄰居也一起過來坐著拍了這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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