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廷理,字雙梧,廣西馬平人。乾隆五十一年( 1786年),遷台灣南路海防兼理番同知。同年十一月,天地會林爽文起事,楊廷理代理台灣府篆,令各街各巷之住民十戶置一柵以為守衛。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二月九日林爽文被擒,不久又擒獲莊大田,台灣局勢得以平定。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楊廷理被陞分巡台灣道,加按察使銜。乾隆六十年(1795年 )楊廷理因挪用公款而被去職,並被謫戍伊犁。嘉慶十一年(1806年),捐復台灣知府。嘉慶十六年(1811年)署理淡水同知。次年即嘉慶十七年(1812年)七月,收蛤仔難等地,設噶瑪蘭廳,楊廷理任通判。
本人物內容參考自新竹市文化局,業務項目:人物誌
https://culture.hccg.gov.tw/ch/home.jsp?id=285&parentpath=0,3
新竹市文化局人物誌內容多數源自新竹市政府於民國79年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的《新竹市志》叢書及民國94年增修之《續修新竹市志》中,包含新竹市從清代至民國85年間,新竹市地區的先賢與耆老生平事蹟,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人物的入門資料,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