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筆資料為民國90年(2001)3月12日新竹縣政府要求存仁院填報表冊的公文,內容如下:
由新竹縣政府發文給財團法人存仁院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文號為九十府社福字第25134號。隨文檢送「財團法人本縣私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基本資料與經費來源」暨「財團法人本縣私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經費運用情形」表各乙份,填寫完後於3月20日前送府彙整。附件之財團法人本縣私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基本資料與經費來源編制說明,內容包含統計範圍及對象、統計標準時間、分類標準、統計科目定義、資料收集方法及編制程序、編送對象以及統計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