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筆資料為昭和4年(1929)存仁院向政府申報歷史紀錄文件之事務所移轉一案(芎存發第三五號),內容如下:
本筆資料為昭和4年(1929)存仁院向政府申報歷史紀錄文件之資產變更案(芎存發第二六號),內容如下:昭和4年8月21日財團法人存仁院理事長劉陳光向新竹知州知事田端幸三郎閣下函文說明關於財團法人存仁院事務所(竹東郡芎林庄芎林字高梘頭弍五番地)移轉一案,已於昭和4年8月16日向管轄官廳申請變更登記。此事務所也提供罹難者的收容所使用。
本筆資料為昭和4年(1929)存仁院向政府申報歷史紀錄文件之事務所移轉一案(芎存發第三五號),內容如下:
本筆資料為昭和4年(1929)存仁院向政府申報歷史紀錄文件之資產變更案(芎存發第二六號),內容如下:昭和4年8月21日財團法人存仁院理事長劉陳光向新竹知州知事田端幸三郎閣下函文說明關於財團法人存仁院事務所(竹東郡芎林庄芎林字高梘頭弍五番地)移轉一案,已於昭和4年8月16日向管轄官廳申請變更登記。此事務所也提供罹難者的收容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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