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筆資料為民國57年(1968)期間,由財團法人存仁院董事長林阿際與私立大華工業專科學校董事會董事長章宗鈺,雙方簽訂的土地租約書手稿及電子檔影本。內容如下:
立合約人為財團法人存仁院董事長林阿際、私立大華工業專科學校董事會董事長章宗鈺(以下簡稱甲乙方)茲由甲方將土地租與乙方,雙方同意簽訂合約。存仁院租地給學校建築校舍使用,租額為每年甘薯3,050臺斤,租用地現況為林地如學校興建房屋地目變更建地,而增加賦稅時上條租金可依照其賦稅之增加率調整。租期為中華民國57年1月1日起至中華民國76年12月31日止共計20年整,租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得繼續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