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筆資料為昭和4年(1929)因應存仁院資產發生異動撰寫之法人登記變更登記申請,變更部分為存仁院資產總金額,其餘理事部分皆無變動,內容如下:
昭和4年5月1日財團法人存仁院提出資產議動及變更登記需求申請,以及理事會決議錄及委任狀之附件,由臺北地方法院新竹支部收下這份申請資料。理事:劉陳光、劉德光、林阿際、林雲銘、彭成健、劉德光(代理人)。此外,在法人登記變更登記申請文件中留有相關訊息之剪報,訊息公告者為臺北地方法院新竹支部,證實財團法人存仁院在昭和4年5月25日資產總額變更成為23,200円,並於同年的6月3日於管轄登記官廳完成登記。同年5月25日,理事劉陳光委任劉德光作為存仁院變更一切相關行為的法人登記代理人,資產之總金額23,200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