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為昭和9年(1934)財團法人存仁院向政府申報歷史紀錄文件之委任狀,理事長劉陳光委任劉德光作為代理人,委任事項之大要為記載之變更事項向管轄登記之官廳申請,一切法人變更之行為依照法人登記變更登記申請。 以下為委任狀之內容:
昭和9年6月6日存仁院資產之總金額變更為25,100円,委任狀如下財團法人存仁院 (竹東郡芎林庄芎林字高梘頭二五番地), 理事劉陳光(同所七七番地)、林阿際(同郡同庄上山六四番地)、林雲銘( 同所壱六参番地)、 彭成健(同郡竹東庄竹東字竹東七四番地)。
本資料為昭和9年(1934)財團法人存仁院向政府申報歷史紀錄文件之委任狀,理事長劉陳光委任劉德光作為代理人,委任事項之大要為記載之變更事項向管轄登記之官廳申請,一切法人變更之行為依照法人登記變更登記申請。 以下為委任狀之內容:
昭和9年6月6日存仁院資產之總金額變更為25,100円,委任狀如下財團法人存仁院 (竹東郡芎林庄芎林字高梘頭二五番地), 理事劉陳光(同所七七番地)、林阿際(同郡同庄上山六四番地)、林雲銘( 同所壱六参番地)、 彭成健(同郡竹東庄竹東字竹東七四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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