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筆資料為昭和9年(1934)財團法人存仁院向政府申報歷史紀錄文件之法人登記變更申請, 此文件以稟議用紙寫成,變更事由為財團法人存仁院資產總金額變更,資產總金額變更為25,100円,並將文件送至臺北地方新竹支部,此文件於昭和9年6月6日起案與裁決,同年6月7日施行。文件內容如下:
法人登記變更登記申請,存人院登記變更之目的為資產總金額變更登記。存仁院於昭和10年6月6日,資產總金額變更為25,100円,如財產目錄。附錄:理事會決議錄1份、委任狀1份,文件送至臺北地方法院新竹支部收。
本筆資料為昭和9年(1934)財團法人存仁院向政府申報歷史紀錄文件之法人登記變更申請, 此文件以稟議用紙寫成,變更事由為財團法人存仁院資產總金額變更,資產總金額變更為25,100円,並將文件送至臺北地方新竹支部,此文件於昭和9年6月6日起案與裁決,同年6月7日施行。文件內容如下:
法人登記變更登記申請,存人院登記變更之目的為資產總金額變更登記。存仁院於昭和10年6月6日,資產總金額變更為25,100円,如財產目錄。附錄:理事會決議錄1份、委任狀1份,文件送至臺北地方法院新竹支部收。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