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增添差役堂禮碑記〉是個蠻有意思的故事。當時嘉義縣斗六門縣丞為姚鴻,根據雲林縣采訪冊中的記載,姚鴻這個人「居官廉明,安良除暴。嘗慮差役過多,藉端勒索,為之裁派差名、輕減差費。凡有益於地方之事,莫不認真整頓,以期成效。若夫倡修廟宇,捐建橋梁諸善舉,猶其餘事。士民愛之,奉公祿位於受天宮內;更置田租十八石,遞年演戲恭祝,俾垂不朽云。」簡單來說,就是一位能為民著想的好官。
而這塊碑記記載的內容是說,縣丞姚鴻到任後,發現縣內官方人員編制有超額,按照規定是「衙役例定皂隸四名、民壯八名」,也就是說編制內只有12人,但後來卻增加到了22名。當時的衙役社會地位不高,甚至被認為是準賤民,因此姚鴻擔心這些人會滋事生端,因此不但最後將人員淘汰至12名,並在清道光25年(1845)告示,嚴禁加增斗六門衙役例定員額與加添衙門公定堂禮,以免擾民,並且勒石以昭公信。目前這塊立碑收存於雲林縣斗六市成功路2號的福德宮右側牆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