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安客家傳統對於春節很重視,例如走春,由大人帶著小孩到村莊廟裡拜拜這叫做走春,從三媽廟拜到收驚人家廳堂、土地公,凡有神明的大小廟堂都拜過了,走春儀式才完成,這時才可以去做其他的事,如玩耍,小賭等等。不過其中有一種較為特別的習俗稱之為「噴春」。文化部的臺灣大百科全書對「噴春」的定義是:「臺灣往昔過年期間常有剃頭師組成臨時樂隊,沿街挨家挨戶吹奏樂曲討取紅包。謂之噴春。」民俗學專家林茂賢亦支持這樣的說法。所以噴春可能是臺灣早期的一種民俗。
而詔安客家的「噴春」則有另一種型式,由主人家邀請一個傳統的樂團來到家中大廳演奏,藉以熱鬧、興盛這個家庭。樂團人數不拘,通常4到6人不等。樂團會吹奏春節喜慶的音樂,並用傳統樂器與曲調演奏,即所謂的「客家八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