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媽祖外出繞境,都會需要能夠扛轎的信徒協助,以利外出過程平安順利,大多也都是由地方壯丁擔任。因這是一項體力耗費極大的任務,遂成立轎班會制度,經驗傳承、世代交替,地方人士有錢出錢,有力出力,轎班會每年需藉由擲筊方式選出爐主,當年的爐主需負責媽祖外出時的一切事項安排,再向班會裏頭的各個成員收錢,以完成遶境事宜。漸漸地,隨著北港朝天宮的香火鼎盛,參拜信眾越來越多,想要參與轎班會的人數也愈趨增加,最終而有六媽會的說法。
三媽轎班會正式名稱為金盛豐轎班會,成立的時間約於乾隆39年(1775)。在轎班會成立之前,轎班的召募由朝天宮廟方自行負責,並無固定人員。三媽會的出現有二種說法,一是朝天宮為了外地信徒輪流供奉,或到外地遶境,或回湄洲進香而增刻的分身。另一說法則是,三媽可能原稱三郊媽,三郊沒落後,三郊媽被簡稱三媽。三媽轎班會具有一個劃時代的意義,因後續的四媽至六媽,皆是在日治時期之後才出現。三媽會從乾隆39(1775),歷經數百年的時間,一直都維持著三個轎班會的模式運作著。另外還有一項特殊的事蹟是,由於三媽會成立的時間很早,在日據時期甚至有田產,當時經費主要來自土地租佃的收入,後因耕者有其田而讓渡給佃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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