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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培火遺墨

蔡培火,號峰山,雲林北港人,一身有多重身份,是詩人,也是作曲家,是社會運動者,也是政治家。他在大正10年(1921)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推動「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被捕入獄,與蔣渭水坐監四個月,後被稱為治警事件。昭和2年(1927)文化協會分裂,蔡培火與蔣渭水共組台灣民眾黨,不過後來蔣渭水支持工農運動,但蔡以推動台灣自治為優先,因而與楊肇嘉等人另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後遭台灣民眾黨開除黨籍。

蔡培火對文化及教育很有主見及想法,這可從他在昭和4年(1929)在台南舉辦「台灣白話字第一回研究會」就可看出端倪。研究會共舉辦過三期,之後被日本禁止,理由是會影響日語普及,有礙教育方針。此封信是蔡培火寫給他侄兒玉書的信,除了無標點符號之外,全文以白話文體寫成,內容提及北港國中國小之獎學金等等事宜,也充分表現著蔡培火對於地方文化之投入及貢獻,落款以峰山為名。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仇德哉主編,《雲林文獻 第二十七輯》,1983年06月
  • 撰寫者
    陳建安
  • 貢獻者
  • 創作者
    創作:蔡培火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民國民初時期/臺灣的日治時期大正年間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照片
  • 時間分期
    戰後時期 (194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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