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登報請置分室

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在設立之後,因與傳統制度上的規置不合,加上斗南地方仕紳多方斡旋,因此多次在官方報紙上刊登請願之事宜,也表達出了地方對於此事的重視程度。台灣日日新報,昭和3年(1928)1月24日『請置分室』:「斗南地方。邇來商況。日見繁盛。兼之海口崙背及虎尾西螺各方面。人眾往來。或貨物出入。暨以該地為中心轉軸之樞紐。故台南州。認定該地。有置分室之資格。差是郡當局於曩日已向州請認可中。自下雖未批准。然而分室之建築。一任於郡田上土木技手設計中云」。

同一年,在相隔了將近8個月的時間之後,因官方政府遲遲未有所作為,遂又在台灣日日新報刊登了一次。昭和3年(1928)9月3日:「期待分室 斗六郡斗南庄。邇來為商況漸趨發達。兼有日糖社線。與官線聯絡。是以人煙日盛。故州當局。認將置分室於該地之風評。故該地庄民。一聞此事。頗喜躍奮起。募集一萬圓巨欵。擬新築派出所。以備將來為分室起見。曩向台南州提出請願。目下已得認可。擬於來月中。著手興工。如置分室請願。則欲待至建築完成後。手續申請云。」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雲林縣縣定古蹟「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 調查研究修復與再利用計畫暨修復工程規劃設計》,雲林縣政府,2014年12月, 《台灣日日新報》
  • 創作內容指涉地點
    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
  • 撰寫者
    陳建安
  • 貢獻者
  • 創作者
    台灣日日新報
  • 時間資訊
    報導時間
    1928/09/03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照片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1895~194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