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斗六保甲會議

昭和2年10月15日,漢文版的台灣日日新報上,刊登了一則『斗六保甲會議_築公會堂分室等』的請願表達。其內容主要針對斗南地區的派出所,請求設置分室並委由當地仕紳處理相關事宜的訴求,其原文如下:『斗南地方。邇來漸見繁昌。故台南州警務部。認該地派出所。可昇為分室。郡當局亦經向州申請中。因此該地方有志。乘此機欲圖市面刷新。提議市區改正。于去十日午後一時。在保甲事務所。開保甲會議。公選陳奎牛氏為委員長。外十二名委員。議決下記事項。一自停車場起至派出所止之道路。先行著手改正。二、築公會堂及分室兩題。其預算總額二萬圓由保民負擔用途則公會堂按分五千圓分室宿舍五千圓分室按投一萬圓。』

從請願內容可看到斗南地區當時發展相當好,因此提出增建公共建設的要求,包括提高警局的層級、建公會堂,另外最重要的是提市街改正。並且由當地仕紳陳奎牛(時任斗南庄長以及第一任斗南鎮長)與委員會承諾負擔建設費用,可說是相當不容易的事,也可從此看到斗南當時的繁榮興盛狀況。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雲林縣縣定古蹟「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 調查研究修復與再利用計畫暨修復工程規劃設計》,雲林縣政府,2014年12月
  • 創作內容指涉地點
    斗南分局舊辦公廳舍
  • 撰寫者
    陳建安
  • 貢獻者
  • 創作者
    台灣日日新報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27/10/15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照片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1895~194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