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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事件-最高法院刑事裁定正本(延長羈押)

520事件發生後,林國華、邱煌生、邱鴻泳、蕭裕珍、蔡信雄以及其他人被拘留於土城看守所,在羈押屆滿時,由最高法院刑事庭發出延長羈押的裁定。當時這些520農民運動參與者被告以妨害公務罪名,不過妨害公務並非重刑,以此為延長羈押的理由,似乎過當。可以合理推測,當時之所以會延長羈押,與政治局勢有關。在520事件發生後,各界請願要求釋放520農民運動參與者的聲音很高,台灣學界有300多位教授連署要求釋放當事人,而另外各界亦發起遊行活動聲援520運動者。
雖然520運動是自美麗島事件以來台灣最大的街頭衝突事件,但遊行議題與農民長期受到壓榨與不合理對待有關,因此該運動受到相當多數社會大眾的同情。甚至有大學生在立法院門口發起靜坐520個小時的絕食活動。不過雖然社會聲浪雖大,但法院仍不為所動。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訪談邱煌生取得
  • 創作內容指涉地點
    台北市
  • 撰寫者
    許逢麟
  • 創作者
    最高法院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1989/4/17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時間分期
    戰後時期 (1945~)
  • 地點
    創作地點
    雲林縣西螺鎮 (120.4359544, 23.800958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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