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斗六郡役所舊照片

大正9年(1920)台灣總督府公布「台灣州制」、「台灣市制」、「台灣街庄制」等律令,改正地方制度,將全台劃分為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五州,及花蓮港廳、台東廳二廳。當時的斗六為台南州斗六郡所轄,行政中心斗六郡役所即設置於斗六,管理斗六街、古坑庄、斗南庄、莿桐庄及大埤庄等街庄,第一任郡守由原斗六支廳長山口德治轉任。

初期,斗六郡役所仍延用原來的斗六支廳辦公,直到昭和11年(1936)7月30日才啟用新的斗六郡役所辦公廳舍(位址於今斗六市府前街)。戰後,國民政府調整行政區域,再度恢復清代的雲林縣名,縣政府則繼續沿用日本時代的斗六郡役所辦公廳舍,使用到1980年代,才在林恆生縣長任內拆除,並遷移到雲林路現址。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李漢鵬
  • 創作者
    拍攝:不詳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照片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1895~1945)/民國戰後時期
  • 地點
    拍攝地點
    雲林縣斗六市 (120.5409089, 23.707794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