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51年(1786),台灣爆發林爽文事變,清帝國調集精兵來台剿亂,台灣的客家人、泉州人、漳州人亦組織義軍支援清兵打仗,協助清軍的村庄則由欽差大臣湖廣總督常青發給「腰牌」證明其為良民。林爽文事變平息之後,乾隆皇帝逐一封賞有功人員,對台灣義民亦大加讚揚,既頒賜御匾又賞給里名。乾隆52年(1787)11月1日上諭:「今將廣東庄、泉州庄義民,朕特皆賜匾額,伊等自必倍加鼓舞,奮力抒忠。但該處庄居甚多,難以遍行頒賜,著福康安接到匾額後,即遵照鈎摹,擇其大庄群居處所,普加賞給懸設」。
乾隆53年(1788)3月1日上諭:「此次臺灣剿捕逆匪,該處義民隨同官軍打仗殺賊,甚為出力,業經降旨將廣東、泉州等庄賞給褒忠、旌義里名。」上述兩道聖旨是台灣客家義民廟懸掛「褒忠」匾額及雲林「褒忠」地名的由來。「旌義」匾目前僅見於北港泉州人義民廟,該匾寫有「御賜」二字,與一般蓋上「御璽」的形式不同,顯然是北港居民從原匾臨摹而來。光緒20年(1894)由倪贊元所編纂的「雲林縣采訪冊」已有此匾之記載。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