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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公遺墨-一般指示類(第3卷)

{#戴笠#}函{#王撫州#}貨運局如有處理輸出輸入之權則吾人可擔任局長一職希即查明與兩次長及秘書長洽商但不必做明確表示因吾人已呈請指派局長也至新開寺房屋事已奉{#孔祥熙#}批准茲將原批件附上請即與中央銀行辦理移讓手續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戴笠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2/24
  • 相關地點
    湖南-衡山;重慶-新開寺
  • 全宗號
    144
  • 全宗系列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一般指示
  • 相關人員
    王撫州(公簡);戴笠;王撫州;孔祥熙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2/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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