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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公遺墨-總務類(第4卷)

{#戴笠#}手令本日警報解除後應即撥一大客車交蕭科長為送軍官至小龍坎附近之用又緝私處向局本部借用汽車每次所需汽油均需登記數量而過去借用車輛所消耗之油量均須查明記帳雙方對核以免錯誤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戴笠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8/10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144
  • 全宗系列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總務
  • 相關人員
    戴笠(金水);戴笠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8/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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