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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公遺墨-總務類(第2卷)

{#戴笠#}批示准{#邵明賢#}妻{#張鳳山#}回歇馬場料理家事後即飛港又張未曾到港何日飛港應電告南京{#金更生#}並預電港區交通站派員至機場迎候另電{#張冠夫#}代購赴滬船票並發給旅費港幣一百圓國幣三百圓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戴笠史料
  • 相關地點
    香港;南京;上海
  • 全宗號
    144
  • 全宗系列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總務
  • 相關人員
    戴笠(金水);戴笠;邵明賢;張鳳山;金更生;張冠夫
  • 卷件結束時間
    0000/09/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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