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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公遺墨-經理類(第3卷)

{#戴笠#}函{#毛人鳳#}批示在望龍門與煤炭廠之罪犯當此春節每人均應予以肉食一餐特准發每人肉食費五圓即由總務處會同司法科切實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戴笠史料
  • 相關地點
    四川-望龍門
  • 全宗號
    144
  • 全宗系列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經理
  • 相關人員
    戴笠(余龍);戴笠;毛人鳳
  • 卷件結束時間
    0000/02/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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