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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公遺墨-經理類(第1卷)

{#戴笠#}批示應囑{#曾連勝#}暫行留浙以便相機再與{#施太乃斯#}恢復聯絡至軍令部應發曾之旅費應由會計室或{#汪暄#}代其領取在軍令部錢未領到前准由本局墊發等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戴笠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1/27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144
  • 全宗系列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經理
  • 相關人員
    余岳武;戴笠(雷雲);戴笠;曾連勝;施太乃斯;汪暄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1/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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