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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公遺墨-人事類(第7卷)

{#戴笠#}電{#王固磐#}{#酆裕坤#}謂此次中警校校務委員會議決定委員人數及明令公文由教育長酌量辦理又人事由教育長辦理等項未悉確否如屬實則吾人將不能實施設計指導監督該校之責矣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戴笠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09/20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144
  • 全宗系列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人事
  • 相關人員
    王固磐(王靜庵);戴笠;王固磐;酆裕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09/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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