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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公遺墨-人事類(第3卷)

{#戴笠#}手令此案獎金應由{#喬家才#}處長任內具領照章妥行分配惟{#金閩生#}與其同案判刑之前陝西緝私處各職員應查明優給其家屬希由喬家才電商局本部與{#周濟文#}妥為處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戴笠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2/27
  • 全宗號
    144
  • 全宗系列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人事
  • 相關人員
    戴笠;喬家才;金閩生;周濟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2/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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