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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公遺墨-司法類(第3卷)

{#戴笠#}電{#吳賡恕#}為整飭紀律應即監禁{#周大烈#}所遺長沙警察局督察長一缺仍照前批示辦理並由{#李人士#}向{#張治中#}陳明原委請其鑒原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戴笠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10/22
  • 相關地點
    湖南-長沙
  • 全宗號
    144
  • 全宗系列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司法
  • 相關人員
    戴笠(淼);戴笠;吳賡恕;周大烈;李人士;張治中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10/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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