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戴公遺墨-行動類(第2卷)

{#戴笠#}復電{#毛人鳳#}關於{#姜大民#}報請制裁{#黃錫齡#}等事云如{#汪時暻#}能制裁成功給獎六萬圓黃能制裁成功給獎五千圓但在黃未就北平市長前可不必制裁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戴笠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11/15
  • 相關地點
    北平
  • 全宗號
    144
  • 全宗系列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行動
  • 相關人員
    戴笠;毛人鳳;姜大民;黃錫齡;汪時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11/1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