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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公遺墨-軍事類(第2卷)

{#戴笠#}手令{#張惠芳#}部仍應隸忠義救國軍其人槍要有確實數目且能遵守紀律則經費當應予確定並令其擔任特種運輸任務撥歸緝私處浙江分處指揮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戴笠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2/02
  • 全宗號
    144
  • 全宗系列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軍事
  • 相關人員
    杜鴻猷;戴笠(雷雲);戴笠;張惠芳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2/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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